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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广告牌砸人续:螺丝松动铁架生锈的招牌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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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架上的锈迹斑斑。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实习记者 巩如泉)

 

  红网长沙3月9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刘阳)昨日,记者来到远大路招牌掉下来的地方,发现相邻的招牌都被拆掉了,据社区工作人员称,这几天将尽快安装好招牌。被砸伤的两名伤者目前仍在住院,其中伤势最严重的王一龙需要动手术,已转院到省人民医院。目前,伤者的医药费由社区垫付,可责任归属仍未划清,律师已经介入调查。
  
  社区垫付了伤者医药费
  
  昨日,在长沙市第八医院,入院三天的杨俊躺在病床上,腰部和颈部活动依然不方便,杨俊的妻子称他刚刚做了核磁共振,还在看等待结果。另一名伤者王一龙伤势比较严重,已经转院到省人民医院,下周一手术。据王的同事廖女士称,事故发生当天,湖湘街道南湖社区的郑书记来医院看望了他,并支付了他们的医疗费用,廖女士称王在人民医院的手术费用,郑书记也支付了一部分。
  
  郑书记称,事故的地方今年1月份才由火星街道划归来,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措手不及:“事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虽然现在责任还无法认定,但此事发生在社区,社区出于人道主义,先医治伤者,我们先预付了医药费,请的律师已介入调查。
  
  郑书记称,自从广告牌跌落以后,他们查看了相邻的招牌,发现钢架侧面松动,严重生锈,有跌落危险,遂安排人将这些招牌全部拆掉了:“我们将对社区内的招牌逐个排查,对于有安全隐患的招牌,立即拆除重装”。
  
  业主:招牌为城管统一安装
  
  招牌掉落的这一线门面是长沙市奥兴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的出租房,奥兴公司法人代表张建新称,招牌是2009年火星街道城管办统一安装,“之前的招牌没有通过他们的检查,2009年他们将这里一线全部拆除了,然后统一安装的”。
  
  该公司徐经理称,招牌跌落主要原因是钢架质量不过关:“统一安装的招牌钢架太细,防水没做容易生锈,而木板选用的是“大芯板”,非常吸水,“这几天一直下雨,生锈的钢架承受不了加重的木板,所以掉下来了”。
  
  而某位知情人士称,长沙部分街道为了市容美化,要求招牌统一安装,政府支付部分费用,商户出一部分,但有些业主不愿意出钱,“装修公司只收到财政拨付的部分,导致招牌钢架材料质量缩水”。
  
  此话得到部分商家的证实。事发店铺隔壁,五金门面老板粟先生称,2009年,城管办要求拆除后统一安装,“我们家交了500元,听说大一点的招牌一般是每户收1000元。”记者随即询问了附近10户临街门面商户,有7家门面交了,3家门面没交,交的钱数额不一,但没有超过1000元的。
  
  城管:掉落的招牌去年检查没问题
  
  火星街道城管办裴主任称,去年9月份,对远大路二环线那一线的招牌的安全、外形等进行了检查,“二环线那一线的招牌,去年通过了检查”。对于那个招牌的所有人是谁,裴主任称不清楚。
  
  由于远大路今年1月份已经被划到湖湘街道南湖社区,火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的工作人员称,远大路现在所有的事情已经移交到南湖社区,而南湖社区郑书记称,目前已经请了律师,责任归属问题等待律师调查结果。
  
  市民反映自家店招牌掉木块
  
  前日,《正买包子呢,天上掉下一块广告牌》一稿见报后,市民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360称,他是做五金家电生意的,所在门面的招牌经常掉下来,记者现场了解情况后发现,此招牌与掉落的招牌的钢架粗细差不多,木板也是用的大芯板,沈先生所在的门面在雨花区的左家塘城南东路上,前年城管统一换了招牌,可从去年开始,换的招牌经常掉下来,沈先生称,平时,会有一小块一小块的木块往下掉,他多次打电话到城管部门,去年还有人来修,今年打电话就没人过来了。
  
  记者赶到现场发现,沈先生的门面上方的招牌有部分已经脱落,后面的钢架也已生锈,有掉落的危险。
  
  沈先生称:“去年下半年,离我家门面不过20米的位置,也有门面招牌掉下来了,当时是六个门面的招牌一起掉下来,好大的声音,幸好没有砸伤人,后来店主打了城管的电话,他们过来重修了招牌。”
  
  记者调查铁架生锈、螺丝松动情况不少
  
  昨日记者调查了芙蓉区、岳麓区、雨花区三个区域内临街门面招牌的安全情况,发现了一些有安全隐患的招牌,其中问题比较多的是:螺丝松动、钢架生锈等。
  
  在装修行业从业多年的吴师傅称,他安装过不少市内的招牌,一般都是私人请他去安装,他称安装这种招牌首先要选好钢架,一般最好选择3.0的国标钢,并刷好油漆做好防水:“一般钢架是不允许暴露在外的,密封得再好,时间久了,钢架难免生锈,一般每年至少刷一次防水漆”,吴师傅称,从外表上看,长沙市的招牌看上去都是用的3.0的钢:“一般的招牌,如果用国标钢3.0的钢就可以了,可是就怕有人用非国标钢,或者比较劣质的钢,经不得腐蚀,也不得力”。
  
  [律师说法]
  
  招牌砸伤人,谁该负责?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此招牌若是城管部门安装则由城管部门承赔。若是商户与其联合安装则承担连带责任。商户若租用招牌,招牌由出租人安装,产生责任也由出租人也是实际所有人来承担责任。若是城管安装,虽然用户收益,但招牌的所有权仍属于城管,因此还是城管承担责任。
  
  李健律师强调,虽然法律规定对外悬挂的侵权规定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实际的安装操作人有责任瑕疵,或是有第三人故意损毁悬挂物,那么对外承担赔偿责任后还是可以向实际过错方进行追责。
  
  [欢迎举报]
  
  莫让路边藏“飞弹”
  
  即日起,如果你发现户外招牌存在螺丝松动、钢架生锈的情况,无论你是门面店主还是路过的行人,欢迎拨打本报热线96360或拍下招牌损坏细节@潇湘晨报,“举报”这些藏在头顶上的安全隐患。

  

     新闻地址:http://news.rednet.cn/c/2012/03/09/25426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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