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看著對門314房房主的朋友提著幾個裝著動物的蛇皮袋子走進電梯,313房的老何鬆了口氣,即便還不確定314房裡是否真的隻剩雞鴨了。
株洲市人老何2010年搬到株洲城市公館小區313房,314房住著一個男人。老何說,今年5月份314房的男人開始在陽台上養雞,雞不少臭味也不小。“以前他在陽台上養鴿子,我覺得正常,但這樣太臭了。”老何說,對方解釋是“身子不好,養雞是為了殺了吃補身子”,老何也沒說什麼。
夏天裡一天,老何的老婆在睡覺,半夜醒來看到一個男人在屋裡走動,嚇得大叫抓賊。燈亮了,一看是鄰居,身邊不遠處站著一隻大母雞。“男子解釋說,兩家陽台挨在一塊,母雞從陽台翻到我家了,他不想驚動我們,就自己來捉雞。”老何於是找到物業反映,物業老郭說隻能協調處理。
后來對門的男子用磚頭把陽台封住,這才沒有雞再跑過來。老何了解了對方身份,身份証登記在株洲茶陵農村,30多歲。
12月19日早上,老何的母親怒氣沖沖地給老何打了電話,說18日晚上聽到對面有豬叫聲,拱牆壁拱得“震天響”,沒睡著覺。
當天,原本是來照顧小孩的母親搬走了。中午老何喊來媒體,記者守在314房門外,老郭上前敲門。門開了,老郭說,“剛開始他不承認養了豬。最后我們打開廁所的門,發現裡面有三隻小豬和兩條狗。豬應該有30斤重”,“此外還有10隻雞和3隻鴨。”
12月20日下午2點多記者來到小區,敲了3回314的房門,沒人開。
20分鐘后,對面門開了。兩個男人提著蛇皮袋子出門,他們都是房主的朋友。袋子裡的東西在動,記者問裡面是什麼,男人說是小豬,“大家不喜歡就不養了。”被問及房主為什麼要在房裡養豬,一名男子說“他想看著它們長大。”一會兒,兩個男子又用蛇皮袋提出了別的動物。
老郭說目前對方要求保留雞鴨,說很快會吃完。而老何不確定314房裡是否真的隻剩雞鴨了。(記者 吳可)
律師:覺得心裡有疙瘩可提起民事訴訟
湖南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說,首先業主享有物權對自己房屋合理地使用處置。在家養豬本質上與養狗差不多,是被允許的。但同時不能侵犯他人權利。如鄰居覺得對門有豬太吵、太臭或影響心情,都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養豬者停止侵權,消除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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