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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违规停车车轮被锁 网友称交警只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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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长沙律师陈平凡)

 

    (图/长沙律师陈平凡)


  10月15日15:51,@长沙律师陈平凡:上午到蔡锷路附近办事,看见路边有个模糊的白线框框,不确定是否能停车,停稳后特意在遮阳板上夹了一张留有我电话的卡片,万一这里不能停,交警能及时联系我,把车移开。办完事出来,发现后轮上了莫大的一把锁,交警的违章提示与罚款单赫然贴在车门上,郁闷至极!
    
    [网友吐槽]
    
    停车时留了电话,交警为何不通知就锁车
    
    对于这一遭遇,“长沙律师陈平凡”觉得很委屈,“特意在遮阳板上夹了一张留有我电话的卡片,怎么就不能稍微等两分钟,打个电话告知后再锁车、罚款呢,怎么就知道我不能马上回来把车开走呢?”该网友连连发问,不仅认为交警执法缺少人性关怀,还以律师的身份质疑交警锁车“违法”。
    
    该网友还在微博上附了4张图片。图片显示:一辆小车停靠在马路的右侧,左后轮被车轮锁紧紧锁住,车内遮阳板夹着一张名片,上面写有电话号码,车门的罚款单显示,处罚单位为天心交通警察大队。在该小车前方不远处,另一辆小车也被锁了左前轮。
    
    15点56分,“长沙律师陈平凡”又发微博补充:经常听到身边人说车被锁,偶尔还会开个玩笑,没想到这回自己遇上了,却是这么郁闷!明明留了电话,为什么毫无提示直接就锁车罚款了?在跟其他网友的互动中,“长沙律师陈平凡”表示,“锁车只会给车主带来更多的麻烦,交警不仅缺乏人性关怀,而且锁车是违法行为。法定的交通执法处罚行为只有警告、罚款、拖车等几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锁车,也就是锁定机动车车轮,不是法定的交通执法处罚行为。”
    
    [记者调查]
    
    车辆被锁,反而增加了路面负担
    
    记者注意到,网友“长沙律师陈平凡”在新浪的认证身份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董事,其本名陈平凡。
    
    15日晚,记者联系上了陈平凡。他说,15日上午9点多,他到天心区蔡锷路办事,将车停在X5酒吧的马路边,路边有一个模糊的白色框框,因为不确定是否能停车,于是在车上遮阳板留下了电话号码,等到办完事出来,才发现车子被锁了,“直到晚上7点多锁才打开”。
    
    “这一路段全线没有禁停标志,‘禁止停车’的锥形桶放在了人行道上,我认为这路段是可以停车的,而且我停在了实线范围内。”陈平凡认为,车子被锁,导致停在马路上一天,不仅没有缓解交通,反而增加了路面负担,交警的处罚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锁车不让车主离开,是一种“报复性执法行为”。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交警有锁车这一法定权力,因此交警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陈平凡说,就此事,他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交警回复]
    
    锁车为固定车主违法证据
    
    记者注意到,在“长沙律师陈平凡”微博的跟帖中,有一个认证为“长沙交警官方微博”的网友作了回复。
    
    @长沙交警官方微博:作为律师更应该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交警有权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处罚。交警没有采取拖移措施,也是人性化处理,以免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麻烦。当事人不在现场,为固定违法证据,交警才进行锁车。在当事人接受当面教育及处罚后,交警会进行放车处理。请以后将车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所。谢谢!
    
    [律师说法]
    
    交警也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如果车主是在禁停区域违法,交警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进行处罚,但相关法律确实没有“锁车”这一项处罚措施,车主如果觉得交警执法存在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于陈平凡提出的交警执法“缺乏人性关怀,留了电话,可以打电话告知”的质疑,李健认为交警针对路面违法状况依法作出处罚没有问题,“如果人人都留电话,与交警执法效率相违背,如果每个违法者都留电话,那就都不用处罚了?交警也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网友评论]
    
    交警执法可否更人性化
    
    @聚长沙:当车主主动留下联系电话,交警部门是否可以人性化管理联系车主,先警告再罚款?
    
    @3ya2ya1ya:警察是否可以先警后察?既然留下了联系电话,是否可以先打电话?如不能更改违章,再罚不迟,以人为本嘛。
    
    @书虫在线:原本不能停车的地方被停了,你还不让人家开走!
    
    @孙浩淼:关注中!!交管部门应该关注停车难的民生问题,而不是以罚款为目的!!

 

    新闻地址:http://www.ce.cn/celt/wyry/201210/16/t20121016_237565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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