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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蓝月亮陷致癌风波被诉亟待行业标准建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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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某超市,蓝月亮依然在销售 
                            长沙某超市,蓝月亮依然在销售


  陷致癌风波惹官司   王海状告洗协称其帮厂家鼓吹安全 

  《法制周报》记者 陈松龄  实习生 彭燕飞  文/图

  近日,有“中国打假第一人”称号的王海给本报发来邮件透露,“蓝月亮洗衣液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一纸诉状将蓝月亮告上了法庭,一时之间,蓝月亮由洗液界的老大,变成了法庭上的被告。

  7月2日,王海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状告蓝月亮和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的目的就是希望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企业在包装袋上不标明添加了荧光增白剂,估计也是不确定它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这是很明显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部分消费者改用肥皂

  严冰(化名)是长沙市芙蓉区某单位的一名公务员。7月1日,严冰听见同事在讨论媒体报道蓝月亮致癌。严冰赶紧上网搜索,网上铺天盖地出现蓝月亮致癌成被告的消息。

  严冰惊呆了,到底会不会致癌,网上、媒体说法不一。但严冰还是相信是“不安全的”,她赶紧拨通了家人的电话,要求把家里所有的蓝月亮清理掉。(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严冰告诉记者,自己这几年来一直是用蓝月亮洗衣液,“因为人家说洗衣液比洗衣粉相对而言‘安全’,没想到自己认为‘安全’的产品反而不安全了”。

  何娟(化名)和严冰一样是蓝月亮忠实的“粉丝”,洗衣服从来不买别的牌子,只用蓝月亮,但最近炒得火热的“致癌”消息,让她惊恐不已。为了家人的安全,她改用了多年没用使用过的肥皂。

  但是,也有部分消费者对致癌一事表示将信将疑。从事会计工作的李女士前两天还刚买了一大瓶蓝月亮洗衣液,她说:“蓝月亮致癌我也听朋友说过,但半信半疑的,以为是网上炒作,没怎么在意。现在,只希望企业诚信经营,洗涤产品必须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来自长沙理工大学的张鹭和胡宜修两位同学告诉记者,她们都知道这事,但对于真伪很难辨别,因为现在市场上,由于一些利益之争,使得一些消息都蒙上一层不确定的“面纱”,她们现在都还在使用蓝月亮洗衣液,而且使用一年了也没什么不适感,所以也没有杜绝这类产品,只希望企业能健康诚信地经营。

  7月2日,记者通过走访家乐福、沃尔玛、新一佳等大型连锁超市之后,发现蓝月亮品牌旗下的衣物清洁护理、家居清洁护理、个人清洁护理等三大类别产品,在长沙市场上均有销售,并且都成为各家卖场主推的夏季家用品牌。在新一佳书院南路店,卖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还没有收到任何有关蓝月亮产品下架的通知。

  随后,记者走访了一些小型超市发现,这里的蓝月亮系列产品,供应充足,也有部分顾客正在挑选商品。当记者询问现场导购员,是否知道有关蓝月亮致癌一事,他们都支支吾吾,采取回避的态度。

  蓝月亮拒绝媒体采访

  “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代码:HX82),据南宁市卫生监督所2007年第七号卫生警示介绍,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多环苯丙恶唑类化学物质,已被证实含有致癌作用。”7月2日王海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蓝月亮认为,王海故意将两种标准混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里面还讲到汽油、煤油,还有乙醇,那难道乙醇也是有毒不能用?”

  蓝月亮在其声明中提出,发改委于2008年3月12日发布的行业标准《QB/T 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中明确指出了可用于生产衣物洗涤剂的荧光增白剂种类,包括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两类。

  该标准起草单位未有蓝月亮,但蓝月亮却参与了《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修订。(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王海认为,洗涤剂用萤光增白剂行业标准不及卫生部对荧光增白剂属于致癌化学毒物的定性可信。

  “和三聚氰胺一样,化学毒物荧光增白剂作为一种染料,不在洗衣液的检测范围。当然,其他化学毒物(如氰化钾)也不在检测范围。关键在于洗衣液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也都是洗衣液厂家起草的。”王海说。

  蓝月亮方面还表示对王海的不实言论保留采取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现在,虽然蓝月亮方面出具了广东省疾病控制中心、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化工产品检验已检测报告证明其质量合格,但添加荧光增白剂却不明示还是饱受质疑。

  针对社会上的种种质疑声,从7月1日至7月5日,记者多次致电蓝月亮媒体采访部门,提交采访要求,并把采访问题以邮件方式发给他们,但蓝月亮方面并未作出任何回复和回应,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则以公司老总很忙、工作日再接受采访的理由来拒绝记者的采访要求。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没有接到蓝月亮方面任何形式的回复。

  起诉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

  针对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发出的官方声明,称产品符合标准,王海也将其告上了法庭,称协会“恶意欺骗”、“ 丧失了最起码的公信力,其应当解散”。面对事态发展如此迅猛,《法制周报》记者也专访了王海。

  王海告诉记者,他状告蓝月亮和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的目的就是希望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企业在包装袋上不标明添加了荧光增白剂,估计也是不确定它的危害性到底有多大,这是很明显的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对于协会发表的申明,他说:“洗协是洗涤用品行业的社会团体组织,出于维护洗涤剂企业的目的,发布所谓专业性文章说荧光增白剂安全,有悖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宗旨。”王海认为,洗协断言荧光增白剂安全环保,有“帮厂家鼓吹安全环保且符合标准,难免有忽悠消费者作出错误判断的嫌疑” ,必须将他们告上法庭。

  针对网上有人认为他只状告蓝月亮一家洗衣液,这背后不排除有利益集团在操作的说法,王海解释说:“这是很幼稚的,我怀疑这可能是企业公关公司低劣的转移视线和责任的做法,让民众混淆视听,就好比警察抓到了一个贼匪,那个贼匪却说,世上那么多个贼,为什么只抓我一个呀?”

  对于蓝月亮方面表示的将对他保留采取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王海也表示欢迎,因为自己说的都是实话,他只想让消费者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害了。(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最后他也希望消费者们买了该用品的立即退还,对于现在各大商场还陈列大量蓝月亮洗衣液的做法,他也会继续向工商部门举报。

  7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秘书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所有相关资料都在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接受媒体电话采访。当记者问及王海起诉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一事时,该工作人员说,“暂未接到法院传票”。

  专家呼吁建立安全标准

  在本次王海与蓝月亮的对峙中,虽然蓝月亮一直声称自己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荧光增白剂的添加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专家也均表示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洗涤产品,对人体都是没有危害的,只要是符合标准的成分,如荧光剂等对人体都是没有刺激的。然而,自始至终所谓的“标准”并没有一个具体的定量。比如,多少含量是人体可接受的安全值呢?在这方面并没有明确的数据说明。

  业内人士也指出,导致这种现象发生的主因是标准缺失。(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洗涤产品中是否含有荧光增白剂,国家并没有提出检测要求,也没有限量规定。目前在国家对洗衣粉的检测标准中,只有去污能力等标准,没有具体的对人体健康的相关标准。

  “在国内,不少行业标准的制定在技术水平上还是比较低的。”国内洗染专家、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张运涛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说,荧光增白剂到底会不会给人带来危害,很难从这个标准作出评判,“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给出权威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二条第2项的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技术要求。因此既然荧光增白剂存有如此之大的社会争议,那么国家标准化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就应当有所行动,尽早定纷止争。

     新闻地址:http://news.sina.com.cn/c/p/2011-07-07/1110227728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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