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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朋友借走7万后躲猫猫 男子贴启事“人肉”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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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4日,长沙市广济桥桥墩,一名市民在看这个讨债寻人启事。 实习生 陈杰 记者 田超 摄

  本报1月24日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要是碰上故意躲猫猫的人,债主该怎么办?近日,长沙一名债主就想了这样一个要钱的办法:在闹市张贴寻人启事,并贴出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希望找到债务人。

  债主贴启事人肉搜索

  1月24日中午,接读者报料,记者在长沙城南中路广济桥桥墩上发现了一则特殊的寻人启事:卢×,请转告你弟弟,他欠了我的钱,让他马上跟我联系。白纸下方是欠债人卢某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上面的信息显示,卢某是湘阴县新泉寺镇人。

  根据寻人启事上留下的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了债主。对方自称姓舒,南县人,1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样在长沙承包工程的卢某。几个月前,卢某找到他借7万块钱,“他说周转一下,1个月后就还。他还说愿意将他包的部分工程转包给我做,我看他平时做人好像还不错,就同意了。”

  “我把他当朋友,尽力帮他,他却放我鸽子。”眼看着还钱期限早过了,卢某还没还钱,舒先生多次打电话讨债,对方却找借口一直拖,“去年12月,我最后一次联系上他,他信誓旦旦地说,今年1月8日一定还钱。但到了当天,他不但没来还钱,连手机也打不通了,直到现在,根本联系不上了。”

  卢某在广济桥附近曾有个门面,“前几天,门面附近的其他店主告诉我,他的门面早转了。”舒先生说,听说卢某姐姐在河西上班,他曾抱着一线希望去找,还是失望而归。

  希望知情者提供线索

  舒先生向记者提供了卢某的手机号,记者一拨,号码已停机。

  “眼看就快过年了,谁不需要钱用?我不知打了多少个电话、发了多少条短信,他却不仅不还钱,还躲猫猫,我很无奈,也很气愤。我这么做实在是没办法了。”舒先生说,在卢某可能出现的广济桥和他姐可能路过的桐梓坡,他贴了10多张寻人启事,希望他们能看到,主动和自己联系,也希望知情者能提供线索。

  律师说法

  公布他人身份信息侵犯隐私权

  “这是普通的经济纠纷,债主如通过法律手段追债,胜诉机会很大。不过,现在债主的做法很可能已涉嫌侵权。”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分析说,身份证上的住址、出生年月等都是很重要的个人信息,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公布他人详细的身份信息,是一种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当然,债主现在仍可通过诉讼要回自己的钱。”李健律师说, 如今每到岁末年关,催讨债务是不少单位和个人的烦恼事情,但提醒债主们讨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依法行事。■记者 陈月红

       新闻地址:http://hn.rednet.cn/c/2011/01/25/21679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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