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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律师出招解决五大维权投诉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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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财产分割难货物运输中丢失无处索赔
  
  律师出招解决五大维权投诉热点
  
  本报记者陈松龄通讯员刘孟龙
  
  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的12348维权专线,于2010年共接听了35972个法律咨询电话,相比2009年上升了3%。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咨询仍居咨询榜首,占20.88%。此外,劳动用工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租赁合同纠纷、货运物流纠纷等问题成为年度咨询热点。针对这些咨询热点,长沙市司法局12348维权热线负责人喻娟律师对《法制周报》记者进行了具体的评析,本报顾问团、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也提出了相关的维权建议。
  
  投诉:房屋租赁引纠纷解答:拟定正规合同防扯皮
  
  随着城市拆迁和建设的发展以及人口流动的增加,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同时,房屋租赁纠纷也随之上升。2010年,涉及房屋租赁纠纷咨询投诉约占12348维权专线来电总量的1.31%。其中,关于租金支付的纠纷最多。承租人拒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当中最突出的、最普遍的问题。
  
  长沙的姜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2010年8月,她从中间人处转租了一个门面经营广告业务,共花费3万余元转让费,并交了5000元的押金,合同签到了2012年,租金每月2200元,已经交到2011年元月底。
  
  但是,因为中间人欠了房东的租金,没过多久,房东就停了包括她在内的3个门面的电,导致她无法营业。现在,房东要租户交3000元就保证供电一个月,而中间人要求租户借几千元给其出面协调。姜女士不知如何是好,她现在无法得知中间人转让门面是否需经过房东的同意,但如果交钱给房东,中间人又会向她要钱;而交钱给中间人,房东收回门面,自己的损失会更大。她最后想出了一个权宜之计:干脆将门面转让出去,把自己的转让费等损失拿回,反正房子已经转了几次了,不能因为中间人欠房租导致自己的损失更大。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租赁双方不要因为期间短、资金少等原因而疏忽完整合同的重要性。现在,网络上就有一些成熟的租赁范本可以直接下载使用,这都是能有效设置双方权利义务,可以预防纷争的产生。其次,租赁双方都应当互体互谅、以和为贵,避免诉讼的发生。
  
  投诉:离婚时财产分割难解答:无过错方有权获赔偿
  
  历年来,婚姻家庭问题一直是12348法律维权专线的咨询热点。2010年的数据显示,离婚方面的咨询占到婚姻家庭咨询问题的70%,包括小孩抚养、财产分割以及过错赔偿等方面的内容。而涉及财产方面的咨询主要是房产问题较为普遍,包括婚前出资购房而婚后发房产证、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前首付婚后按揭购房等不同资金来源取得房产的产权分配问题。
  
  李健律师表示,近年来因为拆迁补偿、房价飞涨等外力因素,家庭婚姻关系的稳定受到严峻挑战。他建议,夫妻针对可能诱发婚姻破裂的外在因素应当进行一定的防范。针对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法律不能强制夫妻双方相敬如宾,但能在婚姻关系面临解体时,帮助当事人把伤害降至最低。
  
  投诉:用人单位不缴保险解答:重视签订劳动合同
  

  从来电咨询的投诉看来,用人单位不合法用工行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体、私营、餐饮服务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又不能提供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维权困难。
  
  二是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有劳动者反映加班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又不安排轮休。
  
  四是对于劳动者工伤发生,用人单位不予赔付。有很多劳动者遭遇工伤后投诉反映,用人单位未依法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不予赔付。
  
  五是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者合同,并不支付赔偿金。
  
  针对这五种情况,李健律师分析,首先劳动者应当重视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劳动者应当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应当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基本劳动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再次,进入用工单位后,一定要注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最后,一旦发现有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形出现,劳动者应当及时收集证据维权。首先可以采取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
  
  投诉:交通事故理赔难
  
  解答:固定证据转移赔偿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需要,购车量急剧上升,同时也使交通事故频繁发生。近年来,12348维权热线接到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投诉的咨询电话呈明显上升趋势,理赔难是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
  
  长沙市宁乡县一女士来电反映,其丈夫被摩托车撞伤致六级伤残,摩托车主未购买交强险,受害人自己支付的医药费未得到分文赔偿。其丈夫是家中的经济支柱,受伤后造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论是对受害人或其亲属的人身、物质或其心理、感情等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如果在事故处理阶段受害人得不到合理赔偿,势必影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此,李健律师支招: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要有证据固定意识,力所能及地对第一现场进行保护,有效地将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来承担。其次,交警、司法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应起到主导作用,针对案情需要,应及时采取对肇事车辆的查扣以及对车辆、保险理赔款项的保全措施。在立法方面,权力机关应当完善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及保险理赔规定,建立健全救助基金。针对交通事故纠纷的特征,当事人可考虑聘请一位专业交通事故处理律师在最短时间内给予专业法律支持,从而有效地防范二次(法律)伤害的发生。
  
  投诉:货物转运途中丢失
  
  解答:签书面托运协议利维权

  
  物流是当前快速发展的行业,其中的陷阱和漏洞也随之增多,令不少消费者大伤脑筋。物流纠纷的投诉咨询成为了2010年的新热点。
  
  12348法律服务热线涉及的物流投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货物损失得不到赔偿。在委托运输时,对承运人了解不够造成货物丢失后,因承运人下落不明无从赔偿。二是托运方或收货方不讲信用不按约支付运费,承运人交付货物后,收不到运费,维权困难。三是承运方不按承诺的时间和要求,延误运输造成损失,承运人拒绝赔偿,双方发生争议。李健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委托方人首先要对托运方的经营主体身份给予确认,同时要求与托运方签订书面的托运协议,对托运物件数量、价值、状态进行准确描述,对托运的时间、费用、目的地进行详细约定、并要求托运方给予确认。一旦发生托运纠纷,协商无果后,当事人应当及时考虑司法维权,通过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闻地址:http://www.efaw.cn/html/fzzb/201119/5BID34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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