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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晒晒“小区纠结的那些事”:被盗后他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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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家中被盗损失十几万,责任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一直摆在市民罗先生和所在小区物业公司的心头。因至今协商未果,罗先生家已一年多未交物业管理费,并直接造成了其与物业公司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罗先生家住锦湘国际星城小区,去年4月份,他家进了小偷,其从澳大利亚回来的女儿的钻戒、名牌手表、数码相机等均被盗走,损失达10多万元。该小区同一天遭窃的,还有另外两户人家,损失均逾万元。

  昨天,罗先生致电本报称,事发后,小区物业与三户人家进行了协商,每户人家赔偿6000元,“但这钱远不够我的损失,我没接受,物业后来就一直没管了”。罗先生说,为此,他家已经一年多没有交物业管理费。

  昨天,记者找到锦湘国际星城物业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称,目前,他们正在进一步协商解决,拟在今年年底之前对罗先生一家进行赔偿。

  这位负责人称,在该小区,今年失窃的还有好几家,“除了家中被盗的,还有电动车之类被偷的。我们正在造表备案,上报给总公司,争取尽快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位负责人称,罗先生家失窃的情形是这样的:“有一伙人开车进入小区,说是来找某某业主的,我们一看名字也对,就放行了。实际上,他们进入小区是先搞清楚哪户人家比较富裕,会在什么时候出门,一旦主人出门就趁机入室盗窃。”他同时表示,物管的人力有限,不可能每户人家都观察到,业主们之间也可进行监督,发现可疑情况应该随时报告物业。

  对此,律师李健认为,小区业主家发生偷盗,一般情况下,会归咎于小区安防工作不到位,所以,近些年来,因为这方面的原因,导致业主拒交物管费的情况越来越多。而这样做的直接结果是,“会形成恶性循环,甚至造成小区监管瘫痪”。

  碰到偷盗,首先要确认是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一旦确定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则双方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可持相关证据走法律程序。

        新闻地址:http://hn.rednet.cn/c/2010/09/01/2053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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