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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长沙颐美园小区抉择:花12万在小区建豪华门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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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12万元在小区门口建个门楼,作为业主的你会不会同意?这两天,看到小区门口的门楼正式动工,长沙人民路颐美园小区的部分业主开始着急了:“花12万建个门楼还不如新增监控设备。”

  面对这些业主的异议,颐美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陈主任则表示,小区建门楼这个事,早在去年召开的业主委员代表大会上全票通过。

  业主:面子工程的钱最好建监控系统

  7月27日,颐美园小区门楼正式施工。这时候,部分业主站出来,发表了不同看法:

  周先生:施工要封门,我才意识到这里真的要建大门,我觉得钱要用在刀刃上,还不如先装个监控系统,门楼倒是可以后建。我都在这里住了七八年了,没得门也觉得没什么。

  易女士:三四天前,我才知道我们小区要花十几万建一个门楼。 门还可以也不是很差,用10万元建一个门楼不值得,还不如用来安一个监控器。我家里以前小偷还进来了一次,如果当时有个摄像头就好了。我怕现在不要我交钱,到建成那天就要收我的钱了。如果不要我交钱,我当然也不反对了。

  针对这些反对声音,一些业主代表也发表了他们的看法:

  刘先生:“当时业委会开会的时候业主代表是基本都同意的,我也是当场就签了字的。当然任何事情都会有不同的声音,但这只是极少数人不愿意。”

  罗先生:“是不是所有人都同意我不清楚,但我是签字同意了的。新增监控设备的问题我们也在会上提出过,但现在资金有限,只能以后解决。”

  业委会:大门都没有 影响品位

  7月29日中午,记者在颐美园小区入口处看到一则公告:

  本小区是个较高档的小区,但遗憾的是连一个大门都没有,影响小区品位。经业主委员会反复商量,最后提议在本届业委会二年任期内的分成收入资金,为小区建设一个较规模的门楼,以提升小区的总体形象。本公示公布5天(2009年12月15日—19日),如有不同意见,在公示期内用书面意见递到业主委员会的意见箱内,以便我们根据意见的情况,对以上事情做出最后决策。落款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

  据陈主任介绍,在业委会通过建门楼的决议后,他们向所有业主进行了公示,期间一直没有听到反对的声音。在此情况下,业委会向长沙市规划局办理报批报建手续。

  决策的原始记录:26名代表全通过

  时间:2009年12月13日

  参与人员:业委会代表共33名,到会26名(由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会议内容:按照业委会和物管签订的委托物管协议,小区公共部位包括停车位出租、广告牌出租等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从去年起,物管每年向业委会支付10万元费用。对于到位的物业费分成款(本届业委会两年内收入),业委会认为要用到全体业主身上,特拟为小区做一个门楼。此门楼做还是不做?请到会者表态。

  讨论结果:参与代表26名全部签字通过。此外,新增监控系统因钱力不够,待解决。

  律师支招

  不妨采取“少数服从多数”

  记者随后就颐美园这一情况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李健表示:

  一、颐美园业委会用与物业公司协商之后得到的分成款建小区门楼,这一行为是合法的,符合《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不过,由于小区内的居民来自天南地北,产生分歧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可以少数服从多数,保持相对民主性。

  二、如果确实有业主对业委会的决定持反对态度,应该按程序来解决问题,废业主代表表决权,重选业委会成员。

  延伸阅读

  12万的门楼长啥样

  据颐美园小区业委会陈主任介绍,因为资金有限,业委会和设计院以及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都说明了门楼不需要太豪华,用普通的材料就行,只是作为小区的一个标志,而不是面子工程。门楼的主要材料是大理石,一边有一根大理石柱,顶上写有“颐美园”三个字。这12万元的费用将全部用于门楼的建筑费和装修费,设计费、报建费等一系列费用都没有计算在内。

       新闻地址:http://hn.rednet.cn/c/2010/07/29/20218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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