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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半月不见,“婚房”积满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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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家中粪水溢出,地板已经被泡变形。记者 龚磊 摄

  长沙市民陈小姐3月8日上午来电:我是绿城桂花城初阳苑1栋的业主,我的房子早就装修完了,但并未正式入住。年前我去外地出差了,结果昨天一回家把我吓死了,地板上全是又脏又臭的污水。物业也不来帮我们维修,说要我们自己取证。

  结婚在即,“婚房”变“臭房”

  3月8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赶到绿城桂花城初阳苑1栋时,发现该楼的电梯已经停用。 电梯维修工正在9楼作业,他告诉记者,是因为10楼的1008房地板上的水渗进电梯,把电路板给浸坏了。

  1008房约90平方米,除了客厅约20平方米的地面是干的外,其余部分都被浑黄的臭水淹没。

  陈小姐楼上的业主1108的彭先生家除了顶楼的露天阳台一直漏水外,地下车库管道也有漏水的情况。

  物业称要敲开管道才能认定责任

  绿城桂花城的绿城物业公司张经理对车库漏水做出了解释:“那是因为车库上面的绿化带的防水没有做好。”

  针对陈小姐家的管道回水问题。张经理说:“1栋是2007年交房的,距今已3年多。管道堵塞有可能是开发商施工时造成的,也有可能是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现在只能把管道敲开,让事实说话。如果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我们会派人疏通。”

  律师说法

  管道若属公共,可动用维修基金

  对于业主陈小姐的遭遇,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如果堵塞的管道属于公共设施,物业公司有义务动用维修基金,对受损管道进行维修,以维护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若堵塞的管道是业主的专属部分,但堵塞是由于工程质量而非人为造成的,业主可以按照商品房销售合同,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修缮和赔偿。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为薇]

       新闻地址:http://hn.rednet.cn/c/2010/03/09/19169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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