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2月24日讯(实习生 童晨) “十六年了,当年慈利县公安局开办的企业拖欠我十几万货款,法院到现在都没执行给我,算上利息赔偿已经上百万了”,近日,陕西网友马先生气愤地向华声在线《有事您说话》栏目投诉,称因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不力,导致其损失巨大。
投诉:15万欠款16年未执行
“谁借银行的钱不给利息,16年前这十几二十万可以在我们当地买三套房,现在连一套房都买不了,我要求湖南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利息过分吗?”记者拨通马先生的手机时,电话那头的他情绪有些激动。
马先生自称是陕西省强宁县银达贸易公司总经理,1995年1月25日,应慈利公安局下属实体单位(湖南慈利县茶蓄公司)要求,运了总价值25.2万元的树苗至该公司。“说好货到付款的,可是等树苗运到后,茶蓄公司却以种种理由迟迟不肯付货款”,无奈之下,马先生将此事诉到法院,经法院调解,茶蓄公司答应给15.392万元现金。
“原本以为和政府部门下面的企业合作不会有问题,没想到……”,马先生称当时身在异乡,也只好认了,可16年过去了,慈利县法院始终没给执行。
此后,马先生逐级向上反应情况,此事终于在09年有所转机,法院答应执行本金,但不愿给执行利息。
各方回应
法院:已执行本金15.392万元
随后,记者就该网友投诉向慈利县法院发函调查,对方复函称,因被执行人湖南省慈利茶蓄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早在1998年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人员下落不明,公司无任何财产。经多次协调,法院已经从被执行人的开办单位慈利县公安局工作经费中执行本金15.392万元。
公安局:同意代为履行15.392万元货款
随后,慈利县公安局也给华声在线复函传来一份《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该文件称因1998年12月茶蓄公司经营不善未予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后自行解散,未依法进行清算,该公司的有关帐表等档案现已不知所踪,经相关部门协调,慈利县公安局同意代茶蓄公司履行15.392万元。
律师观点:债务从法律上讲已消灭
针对马先生的投诉,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周荣律师认为,按法律规定,除非原茶畜公司的股东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或者这位市民能够找到未曾分配的公司资产,否则,这笔债务从法律上来讲,已经消灭,因为主体已经不存在了,也没有权利义务的继受人。这跟自然人死亡是类似的。
湖南万和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也持相同观点,他表示,法院不对此事承担法律责任,最多算是执行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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