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3日滚动播报(全媒体记者 陈月红)“谢谢你们《三湘都市报》,也谢谢所有给我提供线索的好心人,车主叶波找到了。”今天,的姐文伏良给记者打来了电话。
多位热心市民提供线索
本报日前报道,车牌号码为湘A·BU895的黑色猎豹车,两年多,违章124次,至今未处理,11月2日凌晨,又在撞坏了的姐文女士的出租车后溜之大吉(详见本报12月10日A12版)。
文伏良告诉记者,消息见报当天,就有热心市民提供线索,“10日上午9点多,一位女士告诉我,这台猎豹车当时停在营盘路和紫薇路交叉处,她路过时看到,让我赶快赶过去。这位女士说,她不是冲着1000元奖金才给我提供线索的,说我们开出租车的不容易,那个司机开霸王车,太可恶了。”接到电话后,文伏良当即赶了过去,但当她找到那个地方时,车已经开走了。
就在文伏良懊恼错过这次找到车主的好机会时,当晚10时许,她接到长沙市交警支队开福大队民警江波的电话,“他们找到叶波了,让我赶紧过去。”
苦寻了一个多月,终于找到了猎豹车车主叶波。
车早在两年前就转让了?
江波告诉记者,10日晚上7点多,有热心市民向122举报,叶波正在洞井铺那边, “举报人应该是看了你们的报道,知道我们在找叶波。”
接到举报后,江波和同事立即赶了过去,通过和举报人仔细核实信息,确信就是湘A·BU895黑色猎豹车车主叶波,晚上10时许,江波他们在洞井商贸城找到了叶波,并马上通知了文伏良前往。
“叶波承认,这台猎豹车曾是他的,但两年前就转让了,当晚开车撞文女士的车的人也不是他,他还向我们提供了现在那位车主的电话。”江波说,根据叶波提供的联系方式,他和对方联系上了,“我让对方来协助我们调查,但对方不太配合,至今都没过来。”江波表示,因为这台猎豹车没有过户,而且叶波所指的转让一事还有待于进一步核实,所以尚不方便透露对方的名字和相关信息,但“叶波和这个人,他们目前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这件事,很快就可以水落石出,有结果了。”
律师: 未开车,车主也要承担肇事赔偿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车辆违章电子抓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只认车不认人,因此若机动车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行政处罚金仍由车主缴纳,事后车主可向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追偿索赔。
若叶波所说的车子已转让一事属实,只要未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上来说,所有人未发生改变,车主仍是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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