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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杭州“5·7”飙车案判决合法但未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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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5·7”飙车案一审宣判结果公开后,网络上出现了不同的观点,甚至争议,对此,律师李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现行成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审判决结果是合法的,但未必合理。

  李健进一步解释,可能社会公众普遍认为该案情节恶劣,应该予以重判。但是依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才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才可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健律师认为,本案中肇事者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一十三万零一百元。“我们国家属于成文法国家,所以仅能依据现行规定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给予定罪量刑。”

  但合法判决不一定是广大公众所能接受的。对此,李健强调,立法虽然如此,但该条司法解释从出台之日就争议不断,许多公众认为这是“有钱就能买刑”。同样的情节,富人撞人和穷人撞人截然不同。“这与我们倡导的法治价值观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是否相悖?应该通过这个备受社会关注的个案,让我们再次反思一下该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新闻地址:http://www.xxcb.com.cn/show.asp?id=97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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