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2月13日讯 长沙市民付小姐12月12日来电:这些天,我一直被一个手机号为13203114××4的来电骚扰,10日,对方终于说话了,一开口居然是让人无法忍受的黄段子。后来,我发现骚扰的人居然是女同学的前男友。
据付小姐介绍,从上个星期起,每天都有同一个号码打进来,最初她以为是熟人,回拨过去对方接了但不说话。最初,对方是每天白天打电话,响了就挂,后来就成了午夜“凶铃”,凌晨打三四个电话。12月7日中午,她终于接通了电话,但对方开口就调戏她,话语挑逗低俗不堪,气得她挂了电话。经查,她发现骚扰者竟是好友佘小姐的前男友马某。
“我简直要疯了。”提起前男友,佘小姐很抓狂,她三年前在长沙读大学时认识了前男友马某, 两人恋爱一年后分手。分手后,“他不停地骚扰我,骚扰我的父母,更过分的是,他还不断骚扰我的朋友,经常给他们打电话或发黄色短信。”她说,她朋友曾找马某当面谈过,马承诺不再骚扰了,可过后却一如既往。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恋爱关系本身就不等同婚姻关系,不存在多少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互相作为牵绊。因此分手后,曾经的恋人是无任何的权利去影响干涉对方的生活工作的,马某的行为已侵犯了佘小姐及其家人、朋友正常的生活休息权益。若马某仍一意孤行,佘小姐等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对方侵权行为成立,要求其赔礼道歉;情节严重,譬如造成当事人人身、精神损害的话,甚至可以依据《刑法》对侮辱、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