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黄先生来电:
我有一个表弟,刚到厂里上班11天,厂里还没有给他买保险,手就被机器压了,经诊断为:右手、右前臂严重压榨、挫裂伤,右手多发性掌指骨骨折,多发指间关节脱位。这是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话。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仅已做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还要去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我想问一下: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答: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者非因工负伤以及疾病等原因,导致本人劳动与生活能力受损,根据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医学专家,运用医学手段和方法,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评定制度。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
(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
(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
(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
(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
(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和被鉴定人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诊断提出各自诊断意见,必要时需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也可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鉴定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表》;
(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专家作出的诊断意见,确定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当事人15日内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30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60日。
劳动能力鉴定共有十级,其中符合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 李健律师
新闻地址:http://www.rcxxb.cn/News/1020085201023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