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暴跌后退房案件激增是主因 有业主希望能在合同上找到退房的理由
据《三湘都市报》今日报道,由于业主要求退房的案件增多,长沙已现退房律师团——专业律师们也开始“搅和”进来,给长沙业主退房潮加了一把火。
到今天,由1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 “退房律师团”仅成立了2周,律师团就接受退房案件咨询已超百宗,并有10宗案件已着手进入法律程序。
“购房律师”成“退房律师”
昨日,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说,他牵头成立的10人“退房律师团”,专门为退房者提供法律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
而在去年,李健等人还在为“购房律师团”的事情忙活。“形势在变,房价暴跌后,退房案件激增,两周前,李健牵头成立了由1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退房律师团”。目前,律师团接受的退房案件咨询已经超过一百宗,并有10件着手进入法律程序。
据律师团律师介绍,近日,长沙一楼盘7名业主来找律师团咨询,交了不菲的咨询费。业主们拿着合同给律师“研究”,他们称,“不知道合同里有什么缺漏,也没有碰到维权的证据”,只是现在赶上金融危机,房价掉得太厉害,“希望律师在合同上找点毛病,以便退房”。
记者从长沙各基层法院了解到,由于年底结案任务较重,估计新年过后,退房官司会有一定的上升。
实践总结 14种情形可退房
房价暴跌之后,消费者能否以房屋贬值为由直接退房,律师的答复是否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自由、平等协商一致才可以达成。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要就此受到合同条款和法律的约束;承受因合同履行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李健等人表示,根据实际咨询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案例,退房都有一定的合理性。
律师团根据实际案例总结可能退房的14种情形
●不可抗力 ●卖方明示违约●先卖后抵押的 ●一房二卖的●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 ●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面积误差比超过3% ●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法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隐瞒房屋已出卖等事实
北京落点
退房官司数量上升
今天上午,大地律师事务所马广宇律师说,目前的退房官司数量有上升的趋势,但增幅并不是明显。
马律师介绍,如果购房者仅仅以价格的变化要求退房,一般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只有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退房情况出现时,退房要求才会获得支持。
北京一中院的法官表示,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本市房价一降再降,很多购房人在无法退房的情况下纷纷以断供的形式拒绝偿还银行贷款。
法官分析说,如果房价持续“跳水”,在未来两年内,银行与客户之间因房贷问题的官司将会大幅度激增。
新闻地址:http://www.fawan.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