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代理劳务合同
甲方:长沙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长沙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 )代理对外招生工作咨询事项,特签订本招生代理劳务合同。
一、劳务内容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固定地点,确定的时间段( )为甲方开设的“ 实训”软件开发培训班,开展招生咨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在甲方公司整体框架内的招生宣传工作;接待各类学员咨询、投诉;潜在学员资料的建立;潜在学员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潜在学员电话回访记录;配合公司安排的其它临时性质的工作。
二、甲方利义
1、甲方为乙方出具学校主体资料证明复印件,招生工作咨询授权书等相关材料。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招生咨询场地、设备及相关数量的招生简章,报名表等资料。
3、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招生咨询业务的培训。
4、由甲方负责提供整体的招生推广框架,包括网站平面广告、媒体广告等,辅助乙方招生咨询工作进行。
5、每期开班一个月内,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为乙方兑付劳务费。
三、乙方权义
1、乙方必须尊重甲方各种规章制度,接受调配建议,保证工作质量。
2、乙方不得假以甲方的名义或其它任何方式向其咨询学员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所招收学员应统一在甲方相关部门缴费入学。
3、乙方招生咨询过程中不得欺诈,蒙骗学生及家长,否则乙方将为此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乙方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协助公司进行招生宣传相关的事务处理。
6、乙方每月必须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7、乙方每月需完成招生任务 人,以正式缴费入学人数为准。
8、乙方有权分享甲方月绩效奖和年终绩效奖,具体评定根据乙方
个人工作业绩由甲方部门主管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完成。
9、本合同劳务费用及甲方生源资料及公司内部各类文件、资料、数据、信息都属于商业秘密范畴之内,乙方应该严格保守所获知信息。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或擅自利用。
10、本劳务合同解除后五年之内,乙方不得与入长沙地区与甲方 “蓝杰实训”软件开发培训同性质单位建立劳动劳务关系。
三、劳务报酬
乙方劳务报酬:乙方按约在甲方指定的固定地点,确定的时间段内坐班满一个月,甲方则支付基本劳务费 元。。
四、合同时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如需延长合同期限,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另签。
五、冲突解决方法
乙方所招学生若与其它报名途径或招生代理所报学生重复,冲突,甲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收到学生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判定报名有效性。
六、合同变更、解除。
1、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提供条件的,乙方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合意变更、解除。
3、乙方连续两个月工作业绩在部门中排列为末位者,甲方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费用给予结算。
4、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工作任务者。甲方单方面可以解除合同。费用给予结算。
5、《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合同法定可变更、解除情形。
6、除上述情形之外,甲、乙想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则需提前7天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对方而擅自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解除方应给予赔偿。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九款、第十款的约定,应承担违约金一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2、其它违约行为,严格依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约束制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切事项之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甲乙双方主体资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