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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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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受让方的资质审查。在出让合同的履行上,那些资信情况良好,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公司在合同的履行上一般不会出什么问题。违约行为经常发生在那些以土地炒卖进行投机的中小开发商身上。因此,对那些新成立的尚无多少开发业绩的房地产商在与其签订出让(转让)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认真审查其资质情况,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
    (2)加强对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的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力度,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虽然有关法律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规定了对不按期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者的处罚方法和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实践中对违约方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案例却很少。这也是一些地方国有土地常年闲置的一个重要原因。不按规定进行处罚不仅不能使违约方接受教训,减少违约行为,而且对其他开发商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造成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
    (3)严格审批登记手续,在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 、开发期限或土地用途的改变时,必须事先征得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有时也许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手续未办,就可能给开发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方面的教训开发商一定要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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