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个种类。它指土地行政机关把法律、法规、规章、的规适于具体的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土地专业律师针对这一类行政机关的法律服务重要包括以下的内容:
1、 担任土地行政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这种服务形式随着近些年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加强、被执法对象及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高、还有行政诉讼活动的增多,已经被许多行政机关所重视。因此为行政机关提供综合性的法律顾问工作也渐渐成为律师业的一项主要业务。顾问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性的行政管理法律咨询、执法工作咨询;对具体的执法案件参与调查、审查法律文件、论证、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对执法人员和公众的法律教育;代理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代理其它法律关系的诉讼、非诉讼业务;顾问合同约定的其它法律顾问内容。
2、 单项事务的法律服务 代理行政机关担任被告的诉讼代理人进行一审、二审、申诉的诉讼活动; 对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和执行进行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 帮助审查法律文书; 代理、参与因行政具体行为的做出而导致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
3、 其它他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业务 上述律师介入的工作和业务,必要性在于律师拥有大量的实务经验,对法律条文在工作中的实际运用具有专业的理解,另外,律师工作的范围广泛,可以借鉴许多其它的案例对具体问题提供借鉴。因此,由于律师的身份为法律专业职业人员,超脱于行政管理、执法者,所以律师能够更法律性、更客观性对一件法律事务做出评价,起到避免执法风险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