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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上级监督下级,复议机关会不会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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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不会。行政复议法第六章对不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责任人员规定了相当严厉的法律责任。比如:对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徇私舞弊或其他渎职、失职行为,将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谁还敢护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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