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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货物的扣押与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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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请求人为保障其海事请求的实现,可以申请扣押船载货物,但价值应与其债权数额相当。扣押期限为15日。扣押期间届满,被请求人不提供担保,而且货物不宜继续扣押的,海事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后,向扣押船载货物的海事法院申请拍卖货物。对无法保管、不易保管或者保管费用可能超过其价值的物品,海事请求人可以申请提前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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