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的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投保人,被保险人自己也可以成为受益人。本来受益人的指定相当简单,但在实际的案例中却会有许多违背投保人意愿的情况发生。
下面这个案例也许可以说明这点。1997年,孙某为自己购买了保险金额为8万元的人寿保险,她在保单上载明了受益人为丈夫韩某。1999年孙某与丈夫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离婚。不幸的是,2000年初,孙某出差途中遭遇车祸死亡。孙某的父亲在清理女儿遗物时发现了保险单,立即持保单和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韩某也提出了领取保险金的申请。保险公司一时决定不下,于是韩某、孙父分别告上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给付死亡保险金。一审法院将两案并案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韩某8万元保险金,同时驳回了孙父的诉讼请求。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受益人的指定应能正确地表示投保人的意愿,受益人填写的恰当与否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虽然从上面这则案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孙某离婚后的心情,她很可能更愿意将保险金留给父母,但由于没有重视受益人更改的程序,反而没能达到为自己购买保险的目的,也没能为父母减轻精神上的痛苦、减少物质上的负担,更不利于财产的保全。
所以,当您在购买寿险时,对于受益人的指定,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指定要明确。切不可使用模糊的字眼,如"妻子"、"孩子",而应该明确指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免日后引起纠纷。
2、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并无须事先征得其本人或保险公司的同意。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需经被保险人同意。
3、投保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情况发生了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办理受益人变更手续。保险公司收到申请,在保单上批注或出具批单之后,才能产生变更效力。
4、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的给付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留给法定继承人。
5、受益人可以是多人,但应在保单上详细写明各人的受益顺序和份额,否则视为所有受益人对保险金额享有同等的份额。
6、指定受益人时要考虑谁是您最想保障的人,是父母、配偶还是小孩。对未成家的青年来说,受益人可以是父母,万一不幸时,借此尽孝心、报答养育之恩;对于已成家的人来说,父母、配偶和孩子均可以考虑。
7、若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可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8、对于另有特别约定的保单,如有的条款约定生存金、高残金、满期保险金和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时,保险公司就不再受理其他的指定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