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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II重返市场的三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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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疑,有害物质系“原料带入”是啥新鲜词儿?理解起来颇费劲,难道原料带入算“正常带入”?实际上原材料含有铬和钕这种对人体有现实或潜在伤害的毒素,与成品含有毒素是一回事,它们之间无法分割。照“原料带入”属正常带入的“理论”推想:用病死的猪加工成红烧肉是不是也算“正常销售”? 

  二疑,正常使用对人体危害较低,这样的说话较为草率,让人费解。爱美女士平常用化妆品,难道还有啥高科技操作规程可言,咋就炮制出一个“正常使用”之说?显然,这是某些人忽悠人的习惯用语,骨子里面还有一种“推诿塞责”的意识在作怪。 

  三疑,“无安全限量标准”之说有些蹊跷。监管部门一月前还说,SK-II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今天又弄出个“限量标准”之说。这样的表态是否意味着该项国标的作废?其实,这是欲钻自己制定的国标、行标和“地标”的空子,各国化妆品标准还没有规定海洛因的含量?那是不是含有海洛因的化妆品也是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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