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面涂料不平整、角线不齐、主卫生间的电源插座错安在整体浴室内……返工后仍存在诸多问题,家住红旗小区的艾小姐不得已向天心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查实,签定合同的施工方竟是冒充公司的“游击队”。类似的投诉,天心区消协近日已收到多起,为此特发布2007年第1号消费警示: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前要三查。
艾小姐需装修位于红旗小区的105平方米住房。去年经熟人介绍并看过施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后,她估计没问题,即约谌某到某咖啡屋面谈签定了《施工合同书》。验收时艾小姐却发现,客卫生间漏水等问题,返工时工人竟在新安装的木地板上拌水泥。艾小姐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谌某不但不给予赔偿,还要艾小姐付足10%的余款。
天心区消协提醒:一查执照。重点查看承揽工程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年检时间和单位地址,要到单位办公室查看执照原件,必要时可与批准登记机关核对执照情况。二查资质。重点查看《行业准入证》和上门施工人员的《资格上岗证》,并核实证件的有效性。三查身份。重点查看承揽工程单位委托负责协商和签订《装修合同》人的身份证件和单位开出的《委托书》,要到该单位核对被委托人的情况,并将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在《装修合同》内。签订《装修合同》要到承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单位办公室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