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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06年熟肉制品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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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熟肉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熟肉制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7个省、直辖市103家企业生产的12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超范围和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熟肉制品中不得检出苯甲酸。山梨酸除肉灌肠类熟肉制品中不得超过1.5g/kg以外,其他熟肉制品中不得超过0.07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苯甲酸,有部分产品山梨酸超标。

二是微生物指标超标。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其中1种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560000cfu/g,超过标准限量值(≤50000cfu/g)10倍多。

三是标识标注不规范。产品标签是用户与消费者了解产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依据,是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特性和特征的说明,标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抽查中有部分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主要是产品名称未表明真实属性,未按标准正确标注食品添加剂和质量等级。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对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消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加大对该类产品的监督抽查,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熟肉制品小常识

一、熟肉制品主要分为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三类。

酱卤肉制品又可分为白煮肉类、酱卤肉类和肉松、肉干类,形成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例如北京酱肘子、德州扒鸡、无锡酱排骨、南京盐水鸭、符离集烧鸡、上海白斩鸡等,名品很多。肉松主要有太仓肉松和福建肉松两个品种。太仓肉松原产于江苏太仓,产品带有光泽、絮状,纤维疏松。福州肉松是用猪瘦肉、红糟、白糖、酱油、熟油精制成的细丝状食品,食之酥甜脆,油而不腻,入口自溶,鲜美可口。

熏烧烤肉制品分为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熏烤是利用燃料没有完全燃烧的烟气对肉制品进行加工,烧烤有明烤和暗烤之分,还有电烤和蒸汽烤的方法。典型产品有北京烤鸭、广东叉烧肉等。肉脯属于干制品,不经过煮制,直接烘烤干燥熟化,以靖江猪肉脯最为著名。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分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熏煮香肠有红肠、烤肠、维也纳香肠和法兰克福香肠等,火腿肠也属于熏煮香肠。熏煮火腿是由西方传入我国,又叫西式火腿,我国市场上销售的主要有方火腿和圆火腿,按肉块大小又可分为块肉火腿、碎肉火腿和肉糜火腿。

二、选购注意事项

 1、看包装。包装产品要密封,无破损。不要购买散装肉制品,这些产品容易受到污染,质量无保证。

2、看标签。选购加贴“QS”(质量安全)标志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标明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

3、看生产日期。应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产品。

4、看清储存温度要求,尤其是夏季高温季节更应注意。最好到大商场、大超市去购买,这些场所有正规的商品进货渠道,产品周转快,冷藏的硬件设施齐全。

5、熟肉制品一次购买量不宜过多。已开封的肉制品一定要密封,最好在冰箱中冷藏保存,尽快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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