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方:上海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货物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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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
二、包装及运输:
包装,符合 运输要求,由于包装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负责送货(或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实际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后 日内付清货款;或(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凭证传真后立即发货给乙方);
四、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乙方在2003年 月 日前交货至 或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
五、质量及保修:
产品质量符合原厂技术标准和国家标准,符合原厂配置,并随货物附加产品配置清单、用户指南及相关附件,确保货物来自合法渠道, 年免费质保, 。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付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经济损失;乙方不能如期交货,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按货物总金额的4‰/日计算,违约金不超过货物总额的30%;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未付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九、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与本合同有关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2003年 月 日 2003年 月 日